空氣呼吸器清洗方法
RHZKF6.8/30空氣呼吸器適用于消防員或搶險救援人員在有毒或有害氣體環(huán)境、含煙塵等有害物質(zhì)及缺氧等環(huán)境中使用,為使用者提供有效的呼吸保護。廣泛用于消防、電力、化工、船舶、冶煉、礦山等行業(yè)。
執(zhí)行標準:GA124-2004《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》
空氣呼吸器清洗方法
1 登記與標識
1.1 專門的維護清洗機構(gòu)在空氣呼吸器接收之后,宜逐臺登記。
1.2 將空氣呼吸器減壓器組件、背帶肩帶組件從背架上分解開,并將各部件標識,以防混亂。
1.3 維修機構(gòu)宜在維修后出具維修報告并標識。
2 清洗與消毒
2.1 清洗液的選用
2.2 消毒液的選用
2.3 清洗與烘干(晾干)
2.4 將污損的織帶部件放入洗衣機中洗滌,時間40mins。
2.5 漂洗并烘干(也可以晾干)織帶部件,烘干溫度50°C,時間30mins。
2.6 分離的背架部件放入浸泡池浸泡,加入消毒清洗液(每30g消毒液配4L水),時間30mins。
2.7 將浸泡后的背架、面罩等部件輕輕進行刷洗,并用清水沖洗干凈。
2.8 背架、面罩等部件晾干,或用壓縮空氣吹干。
2.9 晾干時不能暴曬。
2.10 清洗消毒后的洗滌液排放符合環(huán)保要求,若含有毒害成分必須送污水處理單位集中處理。
2.11 檢查與維修
2.12 外觀檢查減壓器組件,減壓器本體、壓力表、報警哨、高壓管路、中壓管路、供氣閥部件。
2.13 更換損壞部件,按說明書的規(guī)定更換破損的密封件和設(shè)計壽命到期部件。
2.14 注意原標識不得損壞,否則應(yīng)事先標識移植。
2.15 清洗過程中拆卸影響空氣呼吸器性能的零部件,維修可能造成空氣呼吸器性能改變時,應(yīng)進行基本技術(shù)參數(shù)測試,測試拆卸和維修部件所影響的技術(shù)參數(shù),但不少于以下項目:
a) 整機氣密性測試;
b) 呼吸阻力測試。
2.16 對清洗合格的空氣呼吸器進行必要的防塵包裝。